拨付2016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财政补贴资金
作者: 点击次数:239 发布时间:2017-06-09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6年我区永阳、洪蓝、和风、晶桥四镇共购置各类农机具79台。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5]3号)文件要求,各镇(街)农机主管部门、财政所对购机户提交的购机补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并按照相关要求对财政补贴机具进行了核查和公示,区农业局也按要求对部分机具进行了抽查核实。各镇提交的报账材料齐全,操作规范,符合结算要求,已申请拨付第一批农机购置省级以上财政补贴资金115.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