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工作

溧水区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210 发布时间:2017-06-0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6年在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强化宣传、服务和监管,园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省、市共下达我区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53万元,其中第一批471万元,第二批82万元,扣除兑付2015年度补贴资金超额部分184.111万元,实际可用补贴资金368.889万元。   全区今年共使用国家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0.34万元,补贴购进各类农机具268台(套),共有105户农户及农机合作组织受益,于10月份申请追加资金50万元,资金结余8.549万元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廉政教育,及时培训指导   6月份全区召开了2016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会议总结了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传达了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就2016年如何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了安排部署,区农业局分管领导作了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要求大家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杜绝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在补贴工作实施过程中,我区切实加强了对各镇(街)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一是对各镇(街)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培训;二是从补贴信息中查找出可能存在问题的记录,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及时通知各经销商及镇(街)购补工作经办人,要求他们及时核查和修改;三是及时解答工作实施中存在的疑问;四是仔细指导各镇(街)规范购补资料、用户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推行信息公开化   一是以区农业局网站为依托,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平台,将溧水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及投诉电话以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和购机农户清册在网上公开,让补贴工作彻底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农民机手明白、放心。   二是会同农机监理所积极利用送检下乡之机,加大对广大农民群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共发放补贴政策宣传单2000余份,通过宣传,全区广大农机户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热情非常高涨,前来农机部门咨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农户络绎不绝,为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做好政策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工作。   (三)强化申补程序,确保操作规范化   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来管理和运作,在落实中保证了“公开、公正、公平”。   一是及时审核受理申补资料并核实机具。按照区购机补贴实施办法的要求,各镇(街)水务站农机员每月及时对申补农户的资质、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受理,符合条件的购机户或组织机构将在当月分别接受各镇和区级农机部门对其机具的在位和使用情况进行的核实工作,切实杜绝套用身份证办理申补手续,机具私自倒卖等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   二是在整个购机工作中实行公告、公示制。即首先公告补贴的政策、条件和相关要求;其次是公示,对购置机具的农户在区网站公示信息栏中进行公示,在办理申补资金时,各镇将在购机户所在村组进行公示7天,内容是补贴对象名单及所购机型、补贴金额等。区购置办在公示期间,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处理电话咨询、信访、举报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区农业、财政相互协作,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区农机科在接到各镇(街)上报申补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补贴机具进行入户核实,并形成全区申补清册,由区财政部门再进行审核,按时将申补资金发放到购机农户“一折通”上。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行监管常态化   为强化监管,我们建立农机购置补贴日常监管制度,把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常态化。监管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要求各镇水务站农机员对辖区当月申补机具,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逐台入户现场核实、公示和建档;二是对各镇上报的补贴机具,区农业局农机科按不低于10%的比例数量深入农户现场核查留档;三是与财政部门联合,强化对各镇补贴工作开展情况及申补机具的在位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核实;四是强化对经销农机企业的监管,实现跟踪督察,做到“三到位”即:程序把关到位、跟踪检查到位、市场监管到位,确保购置补贴工作真正规范落实。   全年入户核实机具在位及使用情况8次,核实机具30余台套,对各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3次督查,并对农机经销企业进行了2次电话督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镇(街)、各经销企业根据各自实际和自有产品,采取送机具下乡、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广告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严格规范操作。在农机补贴具体实施过程中,始终如一地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对购机户严格审查,把好初审关、公示关、核查关,确保这一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3、加强对财政补贴机具的管理。要继续开展以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等为重点的机具检查工作,根据购机清册随机抽查和走访调查购机户、销售企业。主要检查机具在位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卖机套取补贴资金情况及销售单位抬高机具销售价格或虚开发票等情况。   溧水区农机推广站   2016年12月2日